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青年知识产权创造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5-03-10 14:22来源:宁波市北仑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青年发明人: 为促进青年人才在我区就业创业,鼓励青年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根据《北仑区关于加大青年知识产权创造奖励实施细则(修订)》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青年知识产权创造奖励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资格 一般指年龄在18至35岁,在我区就业(创业)、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补缴无效)的青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在2024年度授权的发明专利(授权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第一发明人(该发明专利是指职务发明,且专利权人要求为注册在北仑区域的企事业单位,且专利授权地址在北仑区域范围内); (二)在发明专利授权当年,作为第一发明人的奖励对象年龄不超过35岁(即要求专利授权年份与出生年份的差值不超过35,以下类同),理工科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37岁,理工科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40岁; (三)申报对象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四)发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发明人等无变更记录(申请人、专利权人因企事业单位名称变更而变更的或发生北仑区域企事业单位之间变更的除外)。 三、申报材料 1.《北仑区青年知识产权创造奖励申报表》一式两份; 2.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3.申报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缴纳证明; 5.放宽政策受益年龄的,需提供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国内学历提供学信网上的学历查询证明,海外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企事业单位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变更证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发生北仑区域企事业单位之间转让变更的,需提供转让合同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请于2025年4月18日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负责人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联系地址:北仑区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A413室,联系人:蔡慧娟,联系电话:89383903 |